2016年8月31日 星期三

張淑晶霸占兄房產 法院判還

張淑晶霸占兄房產 法院判還

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 被控多起坑殺房客遭起訴的惡房東張淑晶,連哥哥也不放過。張淑晶哥哥張振盛,2012年出資購買台北市東區1間套房,當時係借用妹妹名字登記,沒想到,張淑晶後來更換門鎖,霸占套房;最高法院依匯款紀錄,認定所有權屬於張振盛,昨判決張淑晶須返還該套房確定。 張淑晶非但與房客官司不斷,與自己的胞兄也有多起訴訟,她與哥哥張振盛及鄧姓友人,曾合資買下新北市1處公寓後,房子登記在鄧的名下,後來張振盛要求鄧將房屋過戶到他名下被拒,張女與哥哥對簿公堂,最高法院去年判決張振盛敗訴定讞。 本件官司導因於,張振盛2012年5月以1532萬元買下台北市東區1間18坪套房,為取得較優惠的貸款利率,他借名登記在張淑晶名下,並以她的名義出租,不料,租約到期要收回房屋,妹妹卻更換門鎖不讓他進入,張振盛於是訴請法院討回房子。 {ad-優質推薦: 中壢休閒農地,   吉安辦公室,   大安區建地,   萬華房屋網,   台中買房子,   } 張淑晶辯稱,她之前將客戶委託代為操作的數百萬資金,委託哥哥操盤投資股票,哥哥卻屢屢虧損,她於是提議代他尋找不動產再為投資;而該間套房是她所有,並非借名登記,哥哥匯款是返還她先前投資失利的欠款,與購買房地產無關。 台北地院判決張振盛敗訴,但高院佐以證人證詞,認定該套房買賣洽談、簽約及交屋都由張男辦理,張淑晶都未參與,且後來套房出租,都由張男收取租金使用,因此改判張振盛勝訴,張女不服,提出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 {ad-優質推薦: 中壢不動產,   羅東電梯華廈,   北斗房屋網,   大安區土地買賣,   溪湖透天,   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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