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

70年住宅大限將至 陸保障產權

70年住宅大限將至 陸保障產權

旺報【記者陳曼儂╱台北─上海連線報導】 大陸的住宅土地所有權「70年大限」,時間一到是要沒收土地?還是再繳一大筆錢續約?大陸國務院27日公布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》,首次以中央名義推出的產權保護頂層設計,表示時間到了會有解決方法;但台商認為,細則還未推出,到底要怎麼處理,以及對於強拆的規範,攸關所有民營企業能不能安心投資。 依大陸國務院1990年發布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》,土地使用權中,居住用地70年、工業用地50年、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、綜合用地50年。 {ad-優質推薦: 太保別墅,   湖口房屋,   桃園工業用地,   鳳山辦公室,   苗栗套房,   }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 27日公布的新「完善產權保護制度」意見,提到「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」,保護產權是必然要求,目前大陸的產權保護仍存在薄弱環節,譬如國有資產流失、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、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,還有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等現象。 其中大陸民眾最關心的就是自家的土地「70年大限」,所以這次新意見中提到,會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、完善規範徵收徵用法定權限和程序、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等。 {ad-優質推薦: 台中別墅,   新竹市農地,   高雄農地,   桃園廠房廠辦,   溪湖買房,   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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